趣味競賽比賽辦法 |
趣味競賽整體進行時間約為兩小時共四項遊戲,每項遊戲進行時間估計大約10~15分鐘(包含遊戲規則講解、遊戲進行及宣布結果),移動至下個遊戲場地時間5~10分鐘。在同一時間由三至四個學校隊伍進行一項遊戲,原則上不在單項遊戲進行排名僅做計分(統計完成遊戲的時間or完成遊戲的人數……,視遊戲內容而定),在完成單項遊戲後即移動到下一場遊戲。
賽程規劃:
賽程規劃:
趣味競賽排名方式:
視單項遊戲結果排定學校之名次,將各校四項遊戲的名次加總,最小的為第一名,次少為第二名,其次為第三名。如遇加總後同名之情況(例如A校四項遊戲排名為2、5、1、6,B校為1、1、8、4,加總皆為14),首先比同名次之各校的競賽勝負(例如B校有三項遊戲勝A校),如遇兩勝兩負或是無法判定勝負(單項遊戲剛好同名次)的情況,則依比序方式決定名次,比序方式待遊戲確定後決定。
遊戲項目:
項目一:桌球繞場【場地:舊體外籃球場】
① 遊戲共進行 10 分鐘。
② 每隊每次一人出發。
③ 於前一人出發後抽取擊球道具 ( 第一人於出發前抽取 )。
④ 球若於中途落地,則將球撿起後,由落地點重新出發。
⑤ 10 分鐘結束後,結算各隊完成繞場之人數。
項目二:跳房子【場地:舊體外排球場】
① 遊戲共進行 10 分鐘。
② 每隊每次一人出發。
③ 空格每格只能放單手或單腳。
④ 有貼「手」圖案的格子,那格必須放手,其餘沒貼的格子則隨意。
⑤ 若參賽者不小心跌倒或是發生其他失誤,則由該格重新出發。
⑥ 如果發生一次兩隻腳、兩隻手放在空格上,或是沒在必須放手的格子上放手,或者其他違規情事 ( 裁判依現場情況自行判定 ),得進行口頭警告。
⑦ 若經口頭警告後仍續犯者,裁判得依情形嚴重之程度決定該參賽者該輪之成績計算與否。
⑧ 10 分鐘結束後,結算各隊完成之人數。
項目三:拖鞋比準【場地:舊體育館】
① 遊戲共進行 10 分鐘。
② 每隊每次一人進行遊戲,每次踢兩支拖鞋,不可以用手丟拖鞋。
③ 於拖鞋踢完後自行將拖鞋撿回。
④計分方式:拖鞋落於該圈則得該圈分數,若是落於線上則取高分。
⑤10 分鐘結束後,結算各隊分數。
項目四:金頭腦【場地:舊體育館】
① 遊戲共進行 10 分鐘。
② 每隊每次一人進行遊戲。
③ 每題為四選一之選擇題,於關主念完題目以及選項後,說「請搶答」則各隊進行搶答。
④ 於各隊前面放置塑膠小槌,在關主說完「請搶答」後,首先以塑膠小槌敲擊出聲音者得以回答。
⑤ 回答正確者得一分,若錯誤則由第二到達者回答。
⑥ 若難以判斷誰先抵達,則請同時抵達者以剪刀石頭布決定勝負,贏者回答。
⑦ 不可進行干擾他人搶答之行為(EX:絆倒他人、將他隊之塑膠小槌踢走),違者該輪不可搶答。
⑧ 10 分鐘結束後結算各隊答對之題數。